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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總體情況
2019年,我局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,根據(jù)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的要求和市政府的統(tǒng)一部署,切實加強領導,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,不斷完善各項制度,扎實推進信息公開工作,緊緊圍繞糧食和物資儲備安全、糧油購銷、市場監(jiān)管、安全生產等重點工作,推進機關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。局辦公室專門負責信息公開工作,所需經費納入機關財務預算,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及時準確、渠道暢通。(一)主動公開信息的主要類別。1、部門領導、機構概況;2、部門文件、規(guī)范性文件及其它文件;3、行政許可的事項、依據(jù)、條件、數(shù)量、程序、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; 4、工作動態(tài);5、財政預算及“三公經費”。(二)公開的形式。1、公開欄。設置黨務政務公開欄,對局機關職能職責,領導機構、工作人員、等內容進行公開,接受群眾監(jiān)督。2、互聯(lián)網。通過“張掖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欄目網站”發(fā)布政策法規(guī)、工作動態(tài)、通知公告等信息;公開年度工作計劃、辦理事項的行政審批、服務事項的辦事指南和辦事流程、行政權力清單與責任清單、年度部門預算和部門決算情況、三公經費等財政信息等。3、公開電話咨詢,為公眾了解信息提供便利。(三)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(shù)量。2019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27條;開展政策解讀信息5條;2019年無群眾網上咨詢、舉報、投訴事項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新 | 本年新 | 對外公開總數(shù)量 | |
規(guī)章 | 0 | 0 | 0 | |
規(guī)范性文件 | 0 | 2 | 0 | 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 |
行政許可 | 19 | 0 | 0 | |
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| 0 | 0 | 0 | |
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 |
行政處罰 | 0 | 0 | 0 | |
行政強制 | 0 | 0 | 0 | |
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 本年增/減 | ||
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 0 | 0 | ||
第二十條第(九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采購項目數(shù)量 | 采購總金額 | ||
政府集中采購 | 0 | 0 | ||
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(本列數(shù)據(jù)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 申請人情況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組織 | 總計 | |||||||
商業(yè)企業(yè) | 科研機構 | 社會公益組織 | 法律服務機構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 0? | ||||||||
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 |||||||||
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 (一)予以公開 | 132? | 132? | ||||||
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 0 | ||||||||
(三)不予公開 | 1.屬于國家秘密 | 0? | ||||||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 0? | ||||||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 0? | ||||||||
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 0? | ||||||||
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 0? | ||||||||
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 ?0 | ||||||||
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 0? | ||||||||
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 0? | ||||||||
(四)無法提供 | 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 0? | |||||||
2.沒有現(xiàn)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0? | ||||||||
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 0? | ||||||||
(五)不予處理 | 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 0? | |||||||
2.重復申請 | 0? | ||||||||
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 0? | ||||||||
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 0? | ||||||||
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 0? | ||||||||
(六)其他處理 | 0? | ||||||||
(七)總計 | 0? | ||||||||
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 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行政復議 | 行政訴訟 | |||||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| 復議后起訴 | 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|||||
0? | 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2019年政府信息工作有序開展,但也還存在一是個別科室對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、緊迫性認識還不夠,工作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;二是信息公開的形式和內容還不夠豐富,信息公開渠道單一。2020年我們將從以下方面進行改進:
一是深化理論學習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,進一步加強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的貫徹落實,大力營造良好氛圍。督促機關各科室嚴格按照《條例》規(guī)定,根據(jù)糧食系統(tǒng)的行業(yè)特點,圍繞社會廣泛關注和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(yè)重大事項,擴大主動公開信息量。
二是豐富公開內容。進一步加大對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宣傳力度,對涉及面廣、社會關注度高和專業(yè)性較強的國家糧食政策性信息及相關重要糧情信息,加強事前輿情風險評估,制定糧情信息發(fā)布、解讀和回應方案。凡屬《條例》規(guī)定主動公開范圍的信息,特別是重大糧食行政決策、社會關注熱點糧情信息,第一時間在欄目網站依法、全面、準確公開和更新。
三是加強輿情監(jiān)控。切實做好社會關切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(yè)事項回應工作,建立健全糧食政務輿情收集、研判、處置和回應機制,密切關注關系經濟社會發(fā)展的重要糧情信息,及早發(fā)現(xiàn)、研判需要回應的相關糧食輿情和糧食熱點問題,準確發(fā)布權威糧情信息,消除不實傳言,正面引導輿論。
四是強化制度保障。進一步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監(jiān)督檢查力度,完善健全信息公開工作保密審查、檢查考核、表彰獎勵以及責任追究制度等規(guī)章制度,努力實現(xiàn)信息公開的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、常態(tài)化,形成信息公開的長效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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